奋力打造法治烟台招远样板

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鹏程

2025年01月24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作为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招远市坚定“走在前、挑大梁、作示范”的使命担当,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不断推动新时代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烟台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更大贡献。

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全力建设公开公正、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招远市持续优化政府工作规则和议事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作协议等审查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各方面监督,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均达到100%,政务公开工作连续多年走在全省前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科学擘画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也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改革为统领,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决抓实法治领域重点改革落地。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拓展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努力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将法治学习纳入市政府工作要点和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坚决抓实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提高政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法安天下、护航发展

全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一座现代化城市必然是法治城市。

围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招远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为引领,创新推出“项目管家”“金融辅导员”“政务服务+商会”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累计帮助138家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大力推行“服务解决70%问题、管理解决20%问题、执法解决10%问题”的“721”工作法,打响了“金牌服务”营商品牌,信用状况排名稳居全国县级城市前列。

下一步,突出抓好“三个升级”,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政务服务升级。实施政务服务一体化提升行动,建立并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张清单管到底”机制,把提升干部服务意识、服务理念作为“关键一招”,加大数字赋能、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更多事项高效办、一次办、网上办。二是政策保障升级。全链条抓好中央和省市一揽子惠企政策的落地转化,视情推出本地务实政策,不论是本土企业,还是招商引资落户企业,坚持政策扶持、创优环境、大小企业“三个一视同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转型升级。三是政商生态升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一线,办实事、送政策、解难题,坚决不搞走过场、做样子。坚决兑现对企业的承诺,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擦亮“信用金都”城市品牌。

以人为本、人民至上

全力构建法治为民、依法办事的法治服务体系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招远市创新推行“1234”工作模式,把“良法善治”贯穿于司法、执法、守法全过程,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让群众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1”,即建好一个平台。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打造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法律咨询、公证服务、企业服务等8个窗口,对服务事项全部制定清单化流程图,配齐精兵强将,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2”,即完善两项机制。一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启用“通用移动检查系统”,实行“系统自动匹配、部门统一到企”,做到多方覆盖、一步到位、结果互认,确保涉企联合检查率达到90%以上。二是完善“复议+调解”联动机制,安排调解员参与到行政复议过程中来,通过调解消除情绪对立和立场对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3”,即用好三类人员。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一村一顾问”三支队伍力量,把优质的法律资源送到群众“家门口”,提供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4”,即织好四级网络。建立健全“街道—区—村(居)—网格”四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预防、受理、办理等全过程法治化建设,把法治融入群众生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