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01月24日

烟台口岸工贸总公司:

烟台口岸工贸总公司作为上夼西路102号2单元内1号、5号、9号、10号、13号、14号的开发建设单位,一直不履行为购买方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或拒不配合业主办证。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告知烟台口岸工贸总公司立即办理项目分户登记手续,履行办证义务。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仍不履行,我办将依文件规定代替烟台口岸工贸总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由此产生的各类责任及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税费、罚款、欠款等)均由烟台口岸工贸总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奇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