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元定向购房优惠券11日起发放

2025年02月09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昨天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发放定向购房优惠券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烟台从2月11日上午9点开始,集中投放定向购房优惠券。此次定向购房优惠券精准扶持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者和住房以旧换新购房者,优惠券投放总额度达6000万元,包括群团购购房优惠券5000万元、住房以旧换新优惠券1000万元。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张帅介绍,去年10月,烟台出台了一揽子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措施,春节前省政府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行动计划》,为切实给市民定向购房和以旧换新提供助力,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烟台市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实施方案》,真金白银支持群众的定向购房需求。

本次定向购房优惠券共分两类。其中,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优惠券单张面值20000元,共计发放2500张;住房以旧换新购房优惠券单张面值10000元,共计发放1000张。优惠券冲抵购房款的额度不得超过首付款的30%。定向购房优惠券为一次性,先到先得、滚动释放。2月11日上午9点集中投放,申领时间为2月11日上午9点至2025年6月30日24点;拟购房者可以通过云房展小程序根据需要实名制申领,申领采用先到先得、领完即止的模式,申领平台将动态公示剩余可申请优惠券数量;优惠券申领后10日不使用的,将自动回收,系统平台每15天集中投放回收未使用优惠券。2025年5月31日后,未申领以旧换新优惠券将自动转为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优惠券。

本次定向购房优惠券和此前两年发放的购房消费券相比,在使用方式上有所不同。群团购优惠券面向对象为由党政机关、驻烟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的3人以上相关人员;购房目标对象,必须是同一项目符合销售条件且经过住建部门认定的商品住房。购房人需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网签备案日期必须在2月11日上午9点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合同变更重复备案的,不得享受相关优惠。

以旧换新优惠券面向对象应为通过企业收购“旧房”抵顶新房购房款的“换新购”或房企、中介联合“卖旧买新”的“优先购”两种方式进行住房以旧换新的购房者。购房目标对象均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区市住建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的房源。“换新购”收购“旧房”需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购买的新房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网签备案日期均必须在2月11日上午9点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合同变更重复备案的,不能享受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