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罚免罚”清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2025年02月12日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清单,明确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可“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对此,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学习、贯彻,以期做到“预防为主、过罚相当、宽严相济”,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

有了“不罚免罚”清单,违法情形中,哪些属于“首违”,哪些属于“轻微”,不仅市场主体心中有数,在具体实践中,执法人员也不用再因“吃不准”,而引发与被监管人的争议。

“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以罚代管”等执法中存在的现象,严重影响市场主体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不罚免罚”清单的出台,既让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更有信心,也大大压缩了监管执法中任性执法、简单执法甚至趋利执法行为和倾向的存在空间,有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改善执法队伍形象。

罚款是执法的手段,而有效遏制违法、激励守法,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自觉守法,才是严格执法的目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不是放松执法、放任违法,而是对执法者的精细化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规范的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更是执法水平和法治观念的进步。行政执法原本就不能“一罚了之”,而“不罚”“免罚”,体现了教育与惩罚结合的执法原则,反映了执法过程的人性化、执法方式的柔性化。

□ 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