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去世亲属有何待遇?

2023年07月17日

咨询:我之前在厦门工作,单位给缴纳了社保,后来在青岛工作了三年,也缴纳了社保。今年回烟台工作,怎么把我之前缴的社保转到烟台来?

答复:您在烟台参保后,符合转入烟台条件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行申请。

咨询:工伤职工在异地治疗费用怎么报销?怎么知道哪些费用社保报销,哪些费用单位报销?

答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需要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费用结算业务。您咨询的哪些社保报销,哪些单位报销的问题,需要区分工伤职工在异地的费用是异地急诊、异地工作和转诊转院这三种情况的哪一种,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咨询参保地社保机构。

咨询:如果工伤职工去世,亲属能享受什么待遇?有没有具体规定?

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咨询:怎样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复:企业离退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及2021年9月1日前去世的退休职工,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需填写遗属待遇申请表、携带死亡的离退休人员档案、户口簿、办理人的身份证、遗属户口为山东省以外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咨询:职工去世后,其遗属有什么丧葬费补助?

答复:企业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统称在职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张孙小娱 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