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2023年07月31日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为贯彻落实2023年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扎实推进烟台市芝罘区“五经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展此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目的,就是全面调查芝罘区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发展规模、布局效益,摸清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家底”,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经济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信息。

三、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烟台市芝罘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6223004

衷心感谢您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烟台市芝罘区第五次

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