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调压器五金店被处罚

2023年12月19日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志举)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班建立“不安全用气”行为曝光机制,促进燃气用户规范用气行为,把城镇燃气领域“抓安全”“除隐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件名称:芝罘区烟开老保五金店销售不合格瓶装液化气调压器案

基本案情:芝罘区烟开老保五金店销售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称生产者:慈溪市东杰阀门厂,型号规格:JYT-0.6A),经送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后,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存在“销售不合格瓶装液化气调压器”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当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五金店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经核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瓶装液化气调压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当事人共购进6只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购进单价为18元,销售单价为20元,已卖出6只。涉案产品货值120元,违法所得12元。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