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姜丞锋)近日,开发区交警大队交警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泰山路附近巡逻时,接指挥中心指令,泰山路上行驶的一辆面包车逾期未检验,请对该车进行拦截处置。
执勤民警立即行动,在泰山路与金沙江路路口旁边停车场拦停该车。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进行核查时,闻到其身上有酒味,司机杨某说和朋友聚会喝了一杯红酒。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驾驶的牌号为鲁FXXXXP的小型汽车还存在逾期未按规定检验的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3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