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须安装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024年04月0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通讯员 王斌)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市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市城管局数字化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餐饮企业一直是燃气安全管理的重点。

根据《烟台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单位食堂等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气瓶存放场所、数量以及气瓶和燃烧器具的连接等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立和完善用气操作规程等制度,明确安全用气责任;接受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对燃气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履行用气安全宣传责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有不当使用行为的,应当指导用户立即整改。用户拒不整改或者无法整改、需要暂停供气的,可以暂停供气。整改完成后,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恢复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