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烟台)律所刘国平律师直播间以案说法

离婚时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有效

2024年04月0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摄影报道)3月29日晚7时,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融媒体普法栏目“律师来啦”按时开播。1小时的直播过程中,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刘国平律师围绕离婚纠纷以案说法,获网友点赞。

刘国平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至今已有近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她2019年起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继承类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近年来,她主要办理婚姻家事纠纷,还担任多家公司及政府法律顾问,现系芝罘区劳动人事与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秉承做事先做人的原则,刘国平律师懂得换位思考,为人踏实、诚信,认真尽责代理每一起案件。

直播开始,刘国平律师介绍了她代理的一起男女双方相互起诉的离婚案件,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确诊重大疾病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用的确定及财产分割。其中,男方在起诉离婚后父亲去世,他放弃了对父亲遗留房产的继承权。刘国平介绍,男方的放弃行为有效。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不侵犯配偶的财产权。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夫妻双方互为法定继承人,但对于夫妻各自的父母,只有各自具有继承权。所以,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并不侵犯配偶的财产权。第二个离婚案例中,男方发现自己养了10年的孩子竟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刘国平介绍,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非生父不负有抚养法定义务,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孩子是亲生子而对其进行抚养,造成自己现存财产的减少、利益受损。男方抚养孩子支出造成的损失与女方的获利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男方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由于女方的过错造成男方与孩子感情的积累给男方造成了精神损害,具体是否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要看女方是否明知孩子不是男方亲生的,因为双方是在第一次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女方可以要求孩子的生父支付自孩子出生至18周岁止的抚养费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6条第三款“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个小时的直播中,刘国平律师讲述的内容干货满满,网友直呼“涨知识了”“避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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