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2024年04月09日

咨询:临时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答复: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在国家异地联网平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yantai.gov.cn)、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等各种掌办、网办途径办理,也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医保工作站现场办理。

咨询:居民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答复: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签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

咨询:什么是“双通道”药品?

答复: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限制支付条件明确的国谈药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保障。目前,我市“双通道”药品共有376种,包括《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中的346种国谈药(西药279种,中成药70种)以及由谈判药品调整为国家医保目录常规准入的30种药品。对“双通道”药品中临床价值高、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163种药品实行“三定管理”。

咨询: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复: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保费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居民无须另行缴费。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

张孙小娱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