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映盗版影片被罚4.5万元

2024年04月26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姜琳)昨天上午召开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烟台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烟台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指挥莱山分局侦破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成功打掉一个销售盗版少儿读物、中小学教辅书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2人),捣毁盗版图书存储仓库1处、售假网店2处,现场查扣盗版少儿读物、中小学教辅书5万余册,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烟台市文旅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龙口市龙港某影咖屋、龙口市某宾馆、莱州市某某茶馆等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这些场所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放映盗版的热映影片涉嫌侵权。执法部门对上述单位依法做出警告,共没收用于放映侵权影片的机顶盒34个,行政处罚罚款总额45477元。

原告张裕公司、中亚至宝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被告某酒业有限公司未经其允许,擅自在生产、销售的案涉产品上使用的包装、装潢与原告产品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经查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请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