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幼儿园 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启动

2024年05月30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 通讯员 王朝霞 曾颖雪)近日,烟台市卫生健康委、烟台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烟台市2024年学校及幼儿园卫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学校及幼儿园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及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复审工作。

此次卫生专项检查内容较往年有六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内容更广。包括教学和生活环境、学习用品、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校内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等全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并结合此次专项检查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复审,共计8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分类更细。每个方面工作内容和项目都进一步细化,不仅使监督检查工作更加清晰明了,而且能够帮助学校进一步了解学校卫生工作应该开展的各项内容;三是标准更全。每个检查项目都给出了检查方法、标准或要求,为下一步规范执法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四是要求更高。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实现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标准和涉水产品索证达到“三统一、一全面”,全力实现全市学校课桌椅分配符合率、水质检测合格率和涉水产品索证率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全年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目标任务;五是责任明确。卫健部门、教育部门联合成立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各部门确定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六是机制创新。卫健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建立常态化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检查协同机制,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复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学校卫生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市疾控中心前期已经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区市已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任务将于2024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市卫健委和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区市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