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5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周静)将银行卡出借他人使用,不费吹灰之力月入千元?怎么还有人相信这是轻松又赚钱的“美差”?当心你可能上了骗子的当,甚至还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日,龙口市公安局抓获了几名因出借银行卡而触犯法律的嫌疑人。
6月3日,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群众王女士将一面书有“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送到港栾海岸派出所。据了解,5月19日,王女士报警称其被诈骗。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并与反诈中心配合联动调查。经查,一级卡主杨某某有作案嫌疑,经开展工作,杨某某主动退还赃款,及时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市民史某某在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其间,受害人单某某被诈骗的6万余元人民币转到该账户。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因帮助提现并从中获利,被广州警方列为网上逃犯。5月29日,龙口市新嘉派出所根据研判线索,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在逃嫌疑人史某某成功抓获。目前,史某某已被移交广州警方。
5月30日,龙口市下丁家派出所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依法将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违法人员王某某查获。经查,2024年4月23日,违法人员王某某未经认真核实,随意将自己名下手机卡、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致使该银行账户出借期间,流入受害人被诈骗金额18万元。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处理。
民警提醒:不要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保护好账户信息,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的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