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5日
臧栋
牟平是烟台市四个“千年古县”之一,从现知的最早县置“东牟县”算起,至今已有两千余年,其名称在经历了“东牟”“牟平”“宁海州”等多次更名之后,1914年复称“牟平”,意为“牟山之阳平川地”。
牟平人自古以纯真善良、勤俭朴素著称。《隋书·地理志》记载,“青州诸郡,男子多务农桑,崇尚学业……东莱人(牟平属当时东莱郡)尤朴鲁”。过去交通不便,牟平境内南北乡的礼仪习俗因地而异,南部山区多待人热情、勤劳朴实、耿直倔强,北部沿海多纯真善良、勤奋好学、善于交际。
清代,境内城乡凡遇有庆贺彼此看望慰问,从者投刺(仆人送上名片),主人候中门外,宾主揖让登堂,宾左主右,让座奉茶。送时各一长揖,及门揖让如初。至大门外,仍一长揖,三让而别。民国年间,则宾主迎送,或脱帽鞠躬,或拱手、握手而已。平时在街上相见时,必相互问候,北乡人多问:“您上哪儿去?”南乡人多问:“您逮饭了?”因此,牟平从前传有“北乡问腿儿、南乡问嘴儿”的俗语。
请客,一般家宴不下“请帖”,而采取提前口头邀请的形式。婚宴客多则由专人手持红纸名单专门请客,筵前,再三“催客”。其席次之排列,从前有“官席”“民席”之分。“民席”排座位时,同族人一般由长辈上座,晚辈按年龄大小依次就座;如有主人的朋友,则让其坐首席。另有几项特殊规矩:男女结婚时,新郎、新娘不论辈分、年龄,分别在岳丈、婆家的宴席上坐首席,称为“贵客”“娇客”;外甥、外孙不算客,与自家子侄序齿排座。
婚礼是人生大事,最为隆重,清代称“六礼”,即“纳采”(送礼求婚)、“问名”(询问名字和出生日期)、“纳吉”(订婚)、“纳征”(送聘礼)、“请期”(约定婚期)、“亲迎”(新郎往迎新娘)。
下柬。即古礼中的“纳吉”与“纳征”两个过程的综合。“柬”指柬帖,是流行于胶东一带极为特殊的婚约:上面只有“姻弟某某顿首拜”几个字,实际上只能算是两家亲戚互相拜访的“拜帖”(如今之名片)而已。但日久成俗,它竟成为本地的一种合法婚约。
通日。即“请期”,都由男家择好日子,而女家则必须如期照办。由“择日先生”按照清政府颁布的《时宪书》与《通书》的规定择取“日月合德”“阴阳不将”的吉日,并将一切避忌(如送客忌蛇鸡牛三属相,新人入门时孕妇、寡妇要躲开,路过桥梁池井要以红毡遮蔽等等)开列于红纸之上,贴于男家壁间,同时分送一份给女家。
亲迎。结婚时一般用肩舆(花轿),兼用鼓乐,也有用人力车或自行车的。新娘入门时,正房门槛上要放置一个马鞍,新郎、新娘都跨鞍而过。新娘入洞房时,要踏过面糕上床,名为“步步登高”。
闹房。牟平人的闹房,有一种传统规定:凡长辈与同辈年长的人,都不许进入新房。如有混进去的,女伴就会暗中告知新娘,只要新娘叫他一声叔叔或哥哥,那人就会面红耳赤赶紧退出。因此,闹房只限于年幼小辈,也就不会太失格了。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双方经人介绍后,约定日期,见面交谈(俗称“过目”)。如彼此满意,即由介绍人领女方到男方家“看家”。如女方同意,择日到男方家认亲,女方开始对男方的父母叫爹妈,而男方的父母也当面授予女方以礼物或现金,称为“压腰”。然后,男方家再把正式聘礼(时髦衣料或现金)送至女方家。观水、埠西头一带有送50公斤猪肉为聘礼的习俗。这时就算正式定婚了。此后即可到相关部门登记,择日结婚。所择好日,一般是“五一”“十一”“元旦”等国家规定的纪念日;也有把农历每月的逢六之日当做“吉期”,这是因为牟平人习惯“以六为顺”,所以什么事都讨个“六六大顺”。
(采用资料为《牟平县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