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开通、报停业务 开始办理了

2024年06月30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通讯员 冯昕)近日,各供暖企业开启暖气开通、报停业务办理。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若市民有此方面业务需要,请携带相关资料在工作时间前往各供暖企业营业厅办理,部分供暖企业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线上办理。

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市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3月31日”。第二十八条,“用户要求停止供热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暖气开通、报停业务所需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其中,去年暖气开通(报停)成功,如期间没有办理过报停(开通),无需重复办理。

如何查询供热卡号?工作人员介绍,可拨打供暖企业客服热线查询卡号,部分供暖企业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绑定地址查询卡号。

单元一阀系统提交报停申请就算报停成功了吗?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单元一阀系统不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在提交报停手续后需将暖气片拆除,连接连通管,待班组验收合格后方为报停成功;如未验收成功则视为本采暖期正常用暖,需缴纳采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