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买房租房还是创业就业

常住烟台就可以落户烟台

2024年08月31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8月30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国峰介绍,为更好护航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烟台市公安局结合烟台实际、立足公安职责,研究出台了“十三条举措”。这些举措,涵盖了保障重大项目、保护绿色生态、优化政务服务、规范公安执法、打击违法犯罪等各方面,从企业和群众的关心关切问题出发,努力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护航经济发展。

全面实行

经常居住地

登记户口制度

凡在我市城镇购房(或租房)居住、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按照

自有

房屋

近亲属

房屋社区

租赁

房屋

单位

集体户

社区

集体户

的顺序进行落户

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

(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

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能的市外人员

有意愿来我市创业、就业的均可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深化派出所

“1+X”

综合服务

在派出所办理户籍“1”类事项基础上,设置“1+X”综合窗口,将

补换领

驾驶证

电子学习

证明查询

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等

高频交警事项及部分出入境咨询事项

向派出所延伸,方便群众“一窗办、就近办、异地办”。

便利城市道路

货车通行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市中心区域除交通高峰期(7:00-8:30,16:30-18:30)外,不限制通行路段;

新能源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非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不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

简化普通货车临时备案通行申请材料,不再需要提交运输合同或相关供货证明,仅需登录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网上提交车辆交强险,便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行备案。

推进“一拍共享、

一照通用”改革

在全市推广应用“烟台e拍通”证件照片采集共享系统,群众办理

出入境 户政 交管业务

在任意一个公安窗口拍一次照,至少在半年内,再办理其他公安业务,无需重复拍照。

深入开展

“平安护企”

系列行动

严厉打击影响项目建设的恶意阻工、寻衅滋事、盗窃财物等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等涉企经济犯罪;

加大重点项目、工业园区、物流市场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和隐患排查;

加强涉企电诈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对涉企高危预警人员开展全量资金预警劝阻及保护性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