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2024年09月2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7月1日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正式实施,这项政策已经在烟台落地,为更多人提供保障。

这项政策聚力保障以下四类群体:第一类,是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超过70周岁的人员,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业人员;第二类,是年满16周岁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的见习人员;第三类,是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第四类,是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且与家政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的家政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