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

2024年10月09日

10月1日起,烟台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全面取消首套、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基点,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