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家住黄务街道的王先生遇到了烦心事:和睦相处的老邻居搬家了,新来的邻居在院落之间垒起了院墙,堵塞了两家共用的下水道。近日,一筹莫展的王先生向“老于帮办”求助。
王先生在黄务街道一老旧小区居住了30多年,和老邻居相处融洽。王先生家的房子比邻居家的面积大一些,外面对应的院落也较大。由于两家相处得非常好,双方只修建了一堵临时小矮墙。“两家人聊天非常方便。老邻居后来安装空调外挂机,占用了我家屋外的部分墙体,我也没在意。”今年5月,老邻居搬走了,房屋换了新主人。新邻居搬来后,未跟王先生商量,在庭院建起了高墙。“高墙占用了我家的部分庭院,还堵塞了两家共用的下水道排水口。为此,我和新邻居产生了矛盾。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王先生很苦恼。
昨天上午,栏目记者陪同王先生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安开律师详细查看了王先生提供的视频材料和现场照片,说:“王先生和邻居的纠葛涉及相邻权纠纷,建议先通过社区、调解中心协商,实在不行再走诉讼流程。”
安律师对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用水、排水相邻关系的依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记者决定近期和王先生的邻居沟通,尽量让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