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洪安)日前,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我市2024年度“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专题,其中涉及商标侵权、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等。
莱州市府前西街新开源阀门管件经销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莱州市府前西街新开源阀门管件经销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从立案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仅1个月。执法机关在积极调查取证的同时从速办理,体现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视和保护,从而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烟台市凯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案件交办线索,立即对烟台市凯久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勇士之舞龙舌兰风味配制酒”不符合“龙舌兰酒(特其拉)[Tequila]”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另查明,当事人组织人员对其网店销售的涉案酒进行刷单,用虚假的销售状况进行商业宣传,对消费者产生欺骗和误导。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和刷单炒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被行政处罚。
烟台浦硕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福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线索。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正在销售的某知名品牌净水机,未经品牌持有人许可,在机身、外包装、说明书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
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浦硕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招远三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粉丝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招远三联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存在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违反了相关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招远三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粉丝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产品、没收涉案包材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裕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元器件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莱阳市某小区内使用商标侵权元器件的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烟台裕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从上海某公司购进无标签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自行贴上某知名品牌的标签进行销售。当事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进涉案产品,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进行销售,属于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经营额为10.46784万元。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烟台裕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元器件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