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妻子婚内出轨比自己小10岁的“小鲜肉”,交往近一年向其转账、送礼物共计7万余元。丈夫知情后,要求妻子的“小男友”予以返还财物却遭到拒绝。“小男友”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自己无辜“被小三”,不应该返还赠与的财物。近日,芝罘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金钱与情感交织的赠与合同纠纷案。
妻子送“小男友”7万多元财物,丈夫知晓后索要遭拒
小崔和小丽于2015年8月登记结婚,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小丽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了比自己小10岁的男子小张。经过几天的聊天交流,两人好感倍增,成为好友。聊天过程中,小丽告诉小张自己单身并对其有好感,两人作为好朋友互赠礼物,并于2021年5月成为男女朋友,于2022年2月分手。
两人恋爱期间,小丽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小张转账共计4万余元,为小张购买手表、吉他等物品共计2万余元。后小丽丈夫小崔知晓该情况后,多次向小张索要赠与款项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小丽向小张转款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小张返还财产。
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被告返还1万元调解结案
芝罘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小丽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小张转账共计4万余元,为小张购买手表、吉他等物品共计2万余元。其间,小张向小丽转账3万余元。
被告小张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真心和小丽相处而且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直到收到法院传票,才得知自己被骗。自己的女友不仅隐瞒已婚事实,还伪造了姓名和比自己小5岁的年龄,就连他去过的小丽的“别墅”以及小丽称呼的“妈妈”,也是小丽花钱临时租来的。小张还称,两人分手后,小丽采用“诈死”等一系列方法对其进行精神上的伤害。在这起恋爱闹剧中,他没有任何过错,无需向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返还受赠财产);并且,两人恋爱期间,他也通过微信向女方转账,两人之间的金钱往来属于自愿赠与。
芝罘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小崔与小丽的婚姻存续期间,小丽未经配偶小崔的同意,多次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转给小张,该行为侵犯了小崔的合法财产权益,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及婚姻伦理道德,应当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但第三人小丽从恋爱之初即非坦诚相待,使被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原告婚姻的第三者。法官考虑到本案中的原、被告均为受害者,原告遭受妻子的隐瞒和背叛,被告刚步入社会,年纪尚小,如果直接判决很有可能会对其造成进一步的损害。最终,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小张返还原告1万余元。
“第三者”受赠财产无法律依据,赠与行为无效
夫妻二人平等地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处理权,如无特别约定,夫妻二人对夫妻共同财产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在一般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系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应赔偿其他共有人的损失。而本案中,妻子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系基于不正当关系作出,该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且“第三者”作为受赠一方取得财产没有法律根据,故应认定为无效。
虽然该案最终以双方调解结束,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在确定恋爱及婚姻关系时擦亮眼睛、保持警醒,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观,维护平等、和睦、忠诚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