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2025年烟台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有待遇等待期。烟台市医保局呼吁广大城乡居民增强风险预防意识,务必在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为自己及家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健康防线,确保在面对疾病的时候,能够拥有一份值得信赖的医疗保障。
2025年烟台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是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具体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本市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驻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由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
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每年370元,二档每人每年520元,其中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70元,其他未成年人按一档缴费。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连续5年保持不变。2024年度的政府补助标准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次提高30元,已经达到了670元/人/年,占比64.42%。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参保后将有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疗报销)3个月;每多断保1年,重新参保当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原最高支付限额的20%。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