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1日
口岸传染病疫情监测是我国传染病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国家疾控局、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我国检疫传染病目录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发布的检疫传染病目录包括鼠疫、霍乱、黄热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马尔堡病毒病、拉沙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监测传染病目录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人感染新亚型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猴痘、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等。
有公众关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病种调整是否会影响通关效率。根据国家疾控局官网发布的解读问答,不因检疫和监测传染病病种调整而增加新的检疫措施。除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无感措施外,流行病学调查等进一步措施仅针对极少的异常人员开展,并不是对所有进境出境人员普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