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不听劝阻 违规燃放鞭炮被罚

2025年01月0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烟公宣 摄影报道)引以为戒!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近日,两市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听人劝,吃饱饭,而开发区这名男子偏偏不听劝,这下被罚了。2025年1月1日凌晨1时许,彭某在开发区金沙滩景区,不听现场劝阻违规燃放鞭炮。目前,彭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31日晚,福山公安分局天府街派出所民警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专项巡查中,发现某小区内一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介绍,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燃放区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的建成区。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各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