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09日
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昨天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发放定向购房优惠券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烟台从2月11日上午9点开始,集中投放定向购房优惠券。
优惠券投放总额度达6000万元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张帅介绍,去年10月,烟台出台了一揽子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春节前省政府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行动计划》,为切实给市民定向购房和以旧换新提供助力,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烟台市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实施方案》,真金白银支持群众的定向购房需求。
定向购房优惠券
投放总额度6000万元,包括:
群团购购房优惠券5000万元
住房以旧换新优惠券1000万元
群团购购房优惠券单张面值20000元
共计发放2500张
住房以旧换新购房优惠券单张面值10000元
共计发放1000张
通过云房展小程序实名制申领
申领时间:2月11日上午9点至6月30日24点
定向购房优惠券为一次性,先到先得、滚动释放
优惠券申领后10日不使用的将自动回收
系统平台每15天集中投放回收未使用优惠券
2025年5月31日后
未申领以旧换新优惠券将自动转为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优惠券
购房人需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本次定向购房优惠券和此前两年发放的购房消费券相比,在使用方式上有所不同。群团购优惠券面向对象为由党政机关、驻烟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的、3人以上相关人员;所购房屋必须是同一项目符合销售条件且经过住建部门认定的商品住房。购房人需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网签备案日期必须在2月11日上午9点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合同变更重复备案的,不得享受相关优惠。
以旧换新优惠券面向对象应为通过企业收购“旧房”抵顶新房购房款的“换新购”或房企、中介联合“卖旧买新”的“优先购”两种方式进行住房以旧换新的购房者。
购房目标对象均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区市住建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的房源。“换新购”收购“旧房”需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购买的新房需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网签备案日期均必须在2月11日上午9点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合同变更重复备案的,不能享受相关优惠。
定向购房优惠券
可以叠加其他优惠
“按照实施方案,针对群团购消费者,除了可以使用优惠券外,由房企再给予10%的购房价格优惠。”工作人员表示。
而在住房以旧换新方面,“换新购”允许开发企业收购“旧房”抵顶新房购房款;“优先购”则对换购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60天解约保护期,如旧房未售出,换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协议。
在核销途径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已核销购房优惠券,可在同一区市内市场化转让;2026年12月31日前,持有已核销购房优惠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同一区市新开发房产项目土地不动产登记完成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兑付。
群团购、旧换新
可在售楼处办“房本”
采用群团购和以旧换新两种方式买房后,市民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会不会和常规买房有所不同?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于振海介绍,采用群团购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后,系统会自动将备案合同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购房人无需往返不动产登记大厅,在售楼处即可由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云平台”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而如果购房者采用“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商品房,新房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方式,可参考群团购买新建商品房方式,通过不动产登记云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