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周静 贾媛心)近日,龙口公安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2月9日,民警发现,邹某某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上向他人非法出售烟花爆竹,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已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安全无小事,警钟应长鸣。龙口公安将持续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