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2日
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
通讯员 桑赛君 摄影报道
3月8日上午,由烟台晚报、烟台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和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北大社区联合举办的“老于帮办”进社区活动第372站在南大街御金台小区北广场如期举行。从上午9点到中午11点,“老于帮办”栏目记者、参加活动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热心志愿者冒着寒风,帮助居民解决了一系列难题,免费理发、“老物件”维修、法律咨询、健康义诊、家政服务等惠民服务项目,受到市民的好评。
楼上漏水楼下受损,房主答复近期维修
楼上把房子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结果卫生间防水遭到破坏,污水渗到楼下,影响楼下邻居正常生活。物业公司联系房东,但房东一直不露面。当天上午,市民刘女士在家人陪同下早早来到现场,向“老于帮办”栏目记者诉说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刘女士家住青年南路。从2021年起,刘女士发现卫生间的天花板向下渗水。“刚开始水渗得比较慢,我和家人都以为是水汽,也没太在意。过了两三个月,天花板上的水珠越来越多,污水不停地滴下来,后来连门厅也开始渗水了!”刘女士说,儿子找专业人士上门检查,判断漏水原因可能是楼上的卫生间管道破裂导致。刘女士找楼上住户了解情况得知,房主将房子租给了外来打工人员居住。刘女士通过物业联系了房主。2023年夏季,房主找了两位维修师傅将卫生间的管道更换了,地面也铺了一层新瓷砖。刘女士家卫生间和门厅暂时不漏水了。
去年夏天,刘女士发现自家厨房开始返潮,由于不停渗水,家中天花板和墙面留下了一道道水痕,有的地方已经长毛了,墙皮也大片脱落。刘女士再去找物业联系房主,对方称他已经更换了卫生间的管道,并重新做了防水,楼下漏水与他无关。“楼上住户两年前维修了卫生间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以前物业这边联系他,他还接听电话,最近联系他,居然连电话也不接了!”面对这样的邻居,刘女士一筹莫展,她希望“老于帮办”帮助协调楼上邻居,尽快回来查找渗水原因。
栏目记者当天下午分别联系了物业和房主杨先生。杨先生解释,他长年在外地做生意,在烟台的时间不多,即使回烟台,也居住在莱山区,所以没有时间回芝罘区看老房子。经记者协调,杨先生表示,他近期回老房子查看一下情况,如果确定是他家的原因,他会想办法修复,并给予刘女士一定数额的补偿。10日下午,刘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房主杨先生已经委托朋友上门查看了他家的漏水情况。昨天上午,杨先生答复刘女士,他将安排防水公司详细检查自家卫生间的防水层,尽快解决刘女士家的漏水问题。
“朋友酒后让我帮忙开车,发生事故让我赔钱”
在本周活动中,法律问题仍然备受市民关注。当天上午,山东邦典律师事务所高旭东律师、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王乙钧律师先后接待了11位市民,为他们解答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市民提出的问题中以债务纠纷、交通事故方面居多,两位律师耐心为大家解惑答疑,对比较复杂的问题,还列出要点并写在纸上,帮市民指点迷津。
市民王先生找律师诉苦:“今年春节期间,我和朋友聚会,朋友老张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老张要回家,便让我开着他的车送他回去。车行至半路,我不小心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两车损失。交警认定我和对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由于老张的车辆商业险过期,需要赔偿1万元损失。对于这部分损失,老张一口咬定是我开的车,所有的损失,必须由我来赔偿。我不想承担这1万元的赔偿,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
高旭东律师仔细听了介绍后告诉王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样有类似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王先生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故意或重大过失,他的朋友老张要求其赔偿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王先生可以不赔偿事故的相关损失。
高律师提醒市民朋友,车辆上路一定要投保足够的商业保险,酒后不要开车。酒后找朋友开车一定要谨慎,必要时可以找代驾分担相应风险,以免引发朋友间的不必要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