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食品领域违法失信典型案例

商家篡改方便面生产日期被处罚

2025年03月13日

YMG全媒体记者 高少帅 通讯员 莫言

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领域典型案例。通过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大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测公司对高新区某面食店自制枣花馒头和自制发面饼进行抽样检验,报告显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酒厂虚假标注产品标签

2024年1月12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酒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车间生产线上正在贴标的红葡萄酒,标签标注“原产国:法国”“进口商:广州市某公司”。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将从法国进口的葡萄原酒,在其生产车间进行灌装、贴标、封装至最终产品,涉案标签信息为虚假内容。执法人员依据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鲅鱼馅标签不符合规定

2024年10月,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举报人称其购买的烟台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鲅鱼馅配料表标注“食用油”,不能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

经执法人员对烟台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其使用的原料油实为植物油,不能够真实表示出食品的真实属性,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影响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

2024年9月12日,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其成品库内发现其生产的4种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24/9/13,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上述4种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原料采购记录、原料验收记录和投料记录。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

2024年4月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人来电,称某餐饮店将顾客食用后的辣椒回收再次使用加工菜品。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3月起回收顾客食用菜品剩余的干辣椒,研磨成辣椒泥,用于本店“水煮肉片”菜品制售。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篡改方便面生产日期

2024年3月1日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海阳市某商店和某超市经营的今麦郎“一桶半”香牛肉面,生产日期被篡改。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4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篡改生产日期今麦郎“一桶半”方便面66桶。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扣押并处以罚款。

采购农残超标食品原料

2024年5月27日,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指令称,有人购进的马铃薯农药残留项目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9日自青岛某农产品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不合格马铃薯用于制作菜品,当事人未提供进货查验记录。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