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药品安全典型案例发布

河南一公司卖假至宝三鞭丸被查

2025年03月1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高少帅)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药品安全典型案例。2024年,烟台共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1469件,此次对一批典型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震慑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让市民了解更多药品领域的知识“盲区”,避免今后“踩坑”,共同营造良好的用药安全环境。

口腔门诊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2024年3月18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经查,当事人使用过期纤维桩、检查手套、暂封补牙条、牙胶尖、玻璃离子水门汀,涉案货值127.29元。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罚款20000元。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024年10月14日,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辖区网格员反映:烟台某美容护肤服务有限公司疑似无经营资质销售美瞳产品。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软性亲水接触镜122个、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9瓶,此外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若干,其货值共计4993元,获违法所得125元。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医疗器械及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6000元。

化妆品冒用他人厂名

2024年3月26日,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美容院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未备案、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且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化妆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1盒银十字焕颜靓肤膜粉、罚款10000元。

新乡市某公司销售假至宝三鞭丸

2024年5月22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河南省新乡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核查,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网店销售未标明生产厂家的“至宝三鞭丸”。该产品经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不符合至宝三鞭丸的国家标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移送烟台市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