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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海阳市人社局走进工矿企业陆续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5月8日,海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来到海发嘉园项目,对工伤保险案例、经办参保登记、工伤保险待遇等政策进行了生动详细地讲解,深入普及工伤预防的方法、途径和措施,并通过派发宣传资料,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预防宣传手册》及工伤职业病防治、工伤医疗等内容,让企业员工更加深入了解工伤预防、工伤保险知识,提高工伤保险政策的知晓度。
近日,一则喜讯传来,海阳经济开发区安全课堂荣获烟台市月度“十佳安全课堂”,这是海阳市镇街“安全课堂”首次获此殊荣。
近日,为全面提升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海阳市纺织服装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培训会议在海阳经济开发区安全课堂隆重举行。会议邀请第三方安全专家进行授课,海阳市规模以上毛衫纺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计700余人参加。
5月12日,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明海阳、清廉同行,我心中的城市愿景”主题演讲比赛决赛正式开赛。
经过前期的初赛,8名选手进入决赛。现场,选手们围绕“文明海阳、清廉同行,我心中的城市愿景”这一主旋律,立足工作实际,述说自身经历或是讲述对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所思所感,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执法人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
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升《民法典》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5月16日上午,海阳市司法局走进黄海社区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重点宣传实际生活中常见的涉及《民法典》适用的居住权、个人信息保护、婚姻继承、高空抛物、民间借贷、赡养抚养等方面的内容。普法志愿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针对《民法典》中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详细阐释、重点宣传,并耐心解答了社区居民关心的其他法律方面的疑惑和诉求,增强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知度。
为有效解决机动车停车难,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现象,切实维护镇容镇貌,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海阳市徐家店镇创城办联合公路局成立专门施划队伍,开展标线、泊位施划工作。
镇创城办事先对各空闲位置进行合理规划,工作人员各展才能,利用纸板、划线机、油漆等工具,施划停车线和非机动车标志,对老旧停车线进行翻新,并将非机动车摆放整齐,引导辖区居民文明停放。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将科技知识普及到更广泛的人群中,海阳市科技局在新元广场开展了以“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
科普宣传活动面向各年龄段人群,内容涵盖了科技、环保、健康、能源、食品等多个方面。活动现场,海阳市科技局组织了业务骨干和科普志愿者向公众普及科技知识,讲解科技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趋势。通过互动游戏、实物展示等方式,生动有趣地向公众传递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增强公众对科技的理解和认知,提高科技创新的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 (庞磊 杜梦毓)
5月17日,海阳市行村镇邀请第三方专家对辖区内涉氨制冷等重点企业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专题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9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过程中,安全专家围绕劳动防护用品“从头到脚”进行了详细讲解,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使用目的、正确用法、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常识,向大家现场演示了安全帽、防护口罩、防护手套、安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讲解结束后,安全专家与参训人员进行了现场互动,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疑虑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明确指出了劳动保护用品对于员工健康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一线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要屏障,让员工熟练掌握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适用场合,才能最好地发挥劳保用品的作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5月12日是汶川地震15周年纪念日,也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灾害自救能力,5月12日,海阳市减灾委办公室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联合14个部门,开展以“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村级财务运行,日前,海阳市发城镇经管站积极开展“两个强化”活动,切实增强村级“三资”监管,有效防控村级“三资”风险,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财务管理能力。今年以来,发城镇经管站多次组织村负责人、村财务人员参加“三资”管理培训、业务培训、专业考试等,形成了每月村财务会议制度,对村级报账、合同管理、产权交易等各环节及程序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切实强化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与技能,进一步提升了村级“三资”管理水平。
近日,海阳公路联合海阳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和部门对相关路段公路沿线集市贸易占路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您好,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您不能在公路上摆摊,您看公路上车辆这么多,车速这么快,在这里买东西、卖东西太危险了。我们帮您搬到里边吧。”12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海阳公路工作人员来到威青线小纪镇大街路段,看到集市上有个别商贩将摊点摆放到了公路上。随即,工作人员上前一一劝导,并帮商贩对摊点进行了迁移。
为保障全镇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让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海阳市徐家店镇食药安办联合镇市场监管所对农村大集食品摊点进行了重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针对农村大集的熟食摊点、散装食品摊点、面食摊点等进行检查,督促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卡,查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等事项,并做到一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