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 第04版:要闻
  • 抢占数字经济产业新赛道

    2025年改造企业300家以上,力争规上试点企业转型覆盖率超60%,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并辐射带动其他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进而构建产业新生态,形成发展新优势。

    2025年力争培育打造省级以上“产业大脑”4个、“晨星工厂”20家以上。组织开展20场以上供需对接活动,聚焦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要求,开展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的合作交流。

  • 以法治方式推动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孙长波)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正通过融合创新和驱动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的《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治方式推动烟台市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对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 用好每滴水,润泽千万家

    2005年,我市获评“国家节水型城市”,并分别于2009年、2013年、2017年和2022年四次通过复查,保持该荣誉称号。

    通过建设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不断夯实节水型城市建设的社会基础,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共计243个。

  • 新改扩建项目应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12月30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玉堂介绍,新修订的《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郑玉堂介绍了《条例》的修订背景。《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而上位法《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024年5月1日颁布施行。新制定的上位法对节约用水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水总量快速攀升,再生水等非常规用水行业飞速发展,新兴行业用水特殊情况不断涌现。《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制定时间较早,部分条款与当前的节约用水工作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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