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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从娟
那天坐公交车,刚落座,便从包里拿出一本张炜的《我的原野盛宴》来读。二十多分钟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不想白白浪费了。环顾整个车厢,无论是坐在座位上的人,还是站着的人,大多都在低头看手机,鲜见有人捧一本书来看。一时之间,倒感觉自己是个另类了。
□李雪芹
《三分钱的朵拉》是美国作家贝特·克拉姆帕斯写的短篇小说,是一部从孩子的视角去观察和认知大人世界的优秀作品。
朵拉是贝特的外婆,生活在费城。因为外公的去世,外婆朵拉要到贝特家小住一段时间。对于陌生的外婆,贝特虽然说不上嫌弃,但也绝对谈不上喜欢,他甚至不愿亲吻外婆。弯腰驼背的外婆皱巴巴的脸像失去水分的葡萄干,又因为外婆衣着简朴,小贝特甚至怀疑他聪明漂亮的妈妈,不是外婆的女儿。
□岳立新
如今,紧张的忙碌之余,越来越多的人把读书作为排压方式,让自己在喧嚣的都市里安静下来。在飘满墨香的图书馆,书此时已成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的确,以书为友可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但有时候,我们也需要把书看作“敌人”。比如,在读晦涩难懂的书时,或读一本必须读却又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书时,就要以书为“敌”。当然,以书为“敌”并不是与书保持一种敌对关系,划清界限、拒之千里,而是一种读书的态度。
□潘云强
1961年,我升入初中。
我喜欢邹老师讲的语文课,特别是范文课,即把班里同学写的最好作文拿出来作为范文诵读。班里的庄峰、林永光、朱云峰三名同学,被称为“三支笔”,他们是范文课的常客。
庄峰是个女孩儿,一头短发,大大的眼睛。她属于大侠性格,喜欢帮助别人,不但与女同学合得来,跟班里男同学也是称兄道弟的哥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