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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盈门的店铺,忽然人去楼空;消费者四处维权,退钱却遥遥无期……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频繁“爆雷”。日前,重庆渝北区消委会发布一起典型案例,成功帮助消费者维权一起因商家“跑路”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法院判决被告退还2名顾客共2.5万多元钱款,另外52名消费者将参照这一判决,追回服务费共计25万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司法解释,完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裁判规则,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这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27条,针对纠纷中的追责主体认定难、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等作出一系列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